摘要

法医临床鉴定案件量大,投诉发生率也较高,引发投诉的风险可以归纳为程序上和实体上的原因。分析法医临床鉴定的风险与其技术特点有关,如判定性标准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规定内容也容易滞后,标准和方法体系迄今仍不够完善,方法存在缺如或重复,委托受理过程中的认识时有差异等,都是可能的风险点。规范的鉴定技术运作和有效的质量管理有助于风险的识别和防控,持续提高鉴定效能。实际工作中,行业应加强对标准条款的统一理解,严格按照标准和方法的选择原则正确适用,对于不同方法造成的结果差异应形成内部工作要求,注意适当的验证,过程中应重视规定的文件化以及外部专家的作用,加强司法鉴定文书、特别是分析说明和鉴定意见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 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