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当事人提起仲裁、仲裁机构获得管辖权及仲裁裁决效力得以司法确认的前提,也是区分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主管权、排除司法管辖的基础。实践中,仲裁协议的各项构成要素均可能对仲裁协议的效力造成影响,典型的如协议形式、主体涉他及意思表示瑕疵等,进而产生实务中对案件主管和管辖的不同认识。在目前我国着力扩大自身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影响力的背景下,最大程度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充分保障司法对仲裁的尊重和支持,已成为仲裁协议效力认定及解释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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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