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A宾馆(系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被当地政府部门确定为新冠肺炎接触人员隔离医学观察点。A宾馆在疫情发生期间不对外营业,只为隔离观察人员提供食宿服务,也无偿为本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各居民小区设置的疫情防控卡点的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三餐的盒饭。2月,A宾馆取得隔离观察人员含税餐费收入15.9万元,对应的进项税额为0.45万元(住宿收入本文不作分析,略);无偿提供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卡点人员盒饭的成本为1万元,对应的进项税额为0.04万元,含税售价为1.431万元。本文中,笔者对A宾馆提供隔离观察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餐饮服务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进行分析。

  • 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