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刊讯11月3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公告,宣布了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的税收规定。根据该规定,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一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