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并政发〔202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0〕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