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公共养老金与私人养老金呈混合发展态势。从国际经验看,国家推动私人养老金的发展模式主要有税收激励的自发型、协议退出型、劳动契约型和国家强制型四类。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内部面临突出的结构性失衡问题,主要表现在二、三支柱养老金发展滞后。我国应实施多层次混合型养老保障体系的整合发展战略,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年金市场发展提供空间,打通二、三支柱养老金账户,加强立法和税优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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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