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党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以来,吉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全省实际,制定全省推行河长制的纲领性文件《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出台了《吉林省关于完善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吉林省河湖长制条例》。按照河湖全覆盖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在国家要求制定六项制度外,我省还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省际合作协调机制。全省各级河长湖长认真履职尽责,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多次调研指导。2017年底,按照"四个到位"要求全面建立了河长制,与国家要求相比提前了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