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研究得以全面恢复、重建和发展。中国法理学的学科体系、组织载体及研究论域也随之重获新生。中国法理学40年恢复和重建的过程,不仅是自身范畴逐渐确立和发展的过程,而且也体现为逐步自主回应中国问题、迈向中国实践的过程。回顾改革开放40年中国法理学的发展,法理学研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长足进步。法理学由形而上的思辩研究,转向具体的理论范畴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尤其是法律方法论和跨学科法学研究逐渐成长,成为中国法理学研究的新趋向,搭建起了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及社会实践对话的桥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978年以来40年的中国法治实践,也正是检验中国法理学发展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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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