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孕育出了数字经济,2021年数字经济早已成为了国民经济的经济大体。数字经济与传统的交易模式相比更适合当今社会的发展,这使得更大规模和更远距离的跨境网上交易成为可能,各国税务部门也面临着由此引发的新的增值税征管问题。如何准确界定跨境服务管辖权、纳税主体、课税对象等是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系统分析了数字经济对跨境B2C增值税征管带来的挑战,在充分吸收借鉴代表性国家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特有的经济制度和税收政策的特点,提出采用消费地征收原则,建立"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平台、加强对跨境电商平台的监管、完善相关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建议。

  • 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