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企业合并反垄断控制的重要内容,合并救济在维护市场有效竞争与维护企业发展之间进行平衡。资产剥离是最为重要的合并救济措施,待剥离资产的合理选择则是确保资产剥离成功实施的关键。从各国实践来看,执法部门基于个案情况在待剥离资产的界定上保有一定的灵活性,最受执法部门青睐的待剥离资产形式是既存的独立业务单位。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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