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域合作障碍的根本消除,有赖于体制改革,有赖于地方政府职能真正归位到"宜居"、"宜业"环境的构建上。而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需要科学地规划布局以及具备完善的空间规制与区域政策;区际协调互动机制的健全;依托地方政府联手搭建的合作平台,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和商会、行业协会等广泛参与等三个前提条件。目前,我国的区域合作组织主要有中心腹地型的大都市圈,跨地区带的大区域合作以及数省接壤地(市)合作等三种类型。能否坚持政府搭台,市场主体唱戏,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市场运作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以及是否有一个权威、务实、高效的组织架构是影响区域合作效能的关键所在。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