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委托—代理关系理论出发,创新性地提出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全体人民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国有企业四重委托—代理关系的生成机制及法理基础,并逐层探究四重委托—代理关系引发的问题及解决机制,提出顶层构建一元终极所有者、中间层塑造人格化积极股东、底层实行市场化运作、国有资产红利分配的系统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