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基于森的理论框架,探究征地过程中程序性权利是否以及如何提升农民的可行能力,以有效保障其自身权益,从而为征地程序的规范和改革问题提供深入的理论参考。研究结果表明,程序性权利保障有助于提高农户的可行能力,其中,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可行能力的影响较为显著,参与权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但其改善有助于提升农民的可行能力。家庭年收入和学历也对农户的可行能力产生了正的影响,但家庭成员中是否有村干部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地域差异与可行能力呈负相关。本文的研究结论为程序性权利的保障通过增加农民对征地过程的有效参与、提升表达沟通能力、规范权力运行进而提升了农户争取自身权益的综合能力。因此,应当通过规范征地程序来保障农民程序性权利,同时不断提升农民综合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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