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引言2016年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办法》(以下简称“32号令”)关于国有资产交易原则上应按程序挂牌的要求已成为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利器。不过,在32号令实行多年后,一方面,其自身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另一方面实践具有复杂性,不同行业、不同业务、不同类型以及不同层级的国有企业在国有资产交易相关操作过程中也存有一些疑惑与争议,其中既有个性问题,也有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