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办财[2012]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中央财政继续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给予补贴。为组织实施好补贴政策,我们研究制定了《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

  • 单位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