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官助理制度改革渐入瓶颈,暴露出检察辅助人员分类管理的界限不明、员额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职权责任划分不清、检察官助理培养机制不当、考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其原因在于立法疏漏导致管理制度混乱,获得感缺失引发消极情绪,职业规划不明削弱激励效应。因此,本文认为要明确界定检察官助理的职权与责任范围,厘清其身份定位,细化工作权责划分,落实公正待遇,进行分向培养,加强职业规划引导,完善考核机制,发挥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