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用3年时间完成9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2.38亿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扎实高效做好"两区"建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