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证调研发现,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存在下列困境:基层检察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主体资源存在流失,技术性证据审查的范围与框架不明,技术性证据审查的启动及审查意见的证据效力有争议。困境成因在于,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制定背景变迁,造成不同规范间有抵触。检察技术人员流失,与员额制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后的待遇等因素有关。受证据法定主义影响,此类证据审查意见的证据资格有争议。优化检察技术性证据审查,应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健全技术人员及有专门知识的人指派、聘请机制;应将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视为辅助性证据;应界定审查范围与情形,转变审查逻辑并健全机制,赋予审查意见证据资格,健全司法责任制以提升证据审查质量。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