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务犯罪监察调查程序中刑事证据规则的构建属于监察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均为制度构建的规范依据。在证据范围方面,应遵循"宽进严出"的规则,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在职务犯罪调查过程中收集的材料均作为刑事证据出示;在证据收集方面,应遵循"就高不就低"的规则,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取证的法治水平;在非法证据排除方面,应以监察改革为契机,推动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的进步,并建立有效的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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