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开放银行下个人金融数据保护存在实务操作机制不匹配和规制体系缺失双重困境。开放银行下的个人金融数据在发掘、处理及共享均存在风险,其规制的整体导向应当是实现开放银行发展与个人金融数据保护的平衡。在实务操作上,需要确立不同数据主体授权方式,明确第三方主体的准入门槛。在规制体系上,需要从顶层立法、实践监管、争议解决三个层面健全现有规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