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校语文教学要求聋生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写作方式,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聋校语文课程从第二学段开始习作教学,第二学段习作的基本特点包括:话题以聋生生活为主,逐渐拓展;以记叙性质习作为主,兼顾其他;以记实习作为主,想象习作为辅;重视习作的过程指导。教师开展习作教学时,要注意分类指导,帮助聋生树立对象意识,在语言上以文从字顺为基本目标,并加强对聋生修改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