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往往爆发于不同行政区域或地理区域间,行政区划的刚性限制和生态系统整体性之间的内在张力使得跨区域生态治理呈现“碎片化”的现实样态,亟需找寻新的治理模式予以化解。跨区域生态一体化治理作为新兴的治理模式,能够促进区域间对生态治理理念的共同理解,实现区域间生态利益的协调与均衡以及增强跨区域生态治理制度系统的稳定性。因此,以生态一体化治理破解跨区域生态“碎片化”困境,助推跨区域生态治理转型具有必要性与可能性。以生态一体化治理助推跨区域生态治理转型需要强化区域间对绿色发展理念与生态共治理念的认同,构建跨区域利益协调共享机制与权责清单机制以及优化跨区域生态共治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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