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逻辑学对于公安工作有着特殊的重要性,但实际的教学效果不好,突出表现在学生重视不够、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对逻辑学的认识不深刻。为改变这种状况,有人主张在公安院校,应该用更具"实用性"的法律逻辑或侦查逻辑等取代逻辑学。要真正改变公安院校逻辑教学的现状,"取代论"是不可取的。必须坚守逻辑对学生理性思维的塑造这一本位,以此为基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更新课程内容体系,从传统形式逻辑向现代形式逻辑扩展;创新教学理念,坚持知识反思与知识产出的有机统一;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提升课堂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