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问题因种植传统农作物的经济效益较低,一些省市地区结合本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发展连片种植,在原来种植玉米等传统农作物的承包地上种植了核桃树。种植初期,农民还可在承包地中进行套种。但当核桃树完全挂果后,就无法进行套种了,这就改变了原来的土地用途。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利用类型是否发生改变?此类承包地的承包期限是否需要重新确定?解答一、农用地承包方有权自主经营,但须维持农业用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第十七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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