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是统合政治、立法、行政、司法和社会各个层面的多元一体机制,承担着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估职责。这一机制促进了各成员单位在保障人权方面的相互学习、交流和争先,是契合中国国情并被10年来的实践证明为成功的创新性人权保障机制。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的运行,需要在联席会议机制内部建立更具体的协调机制,并将监督和评估职能细分为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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