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少数权利既是民主的基本特征,亦是民主过程本身的必要条件。保护少数权利与民主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关联。无论作为价值而创设的民主,还是作为手段而创设的民主,都符合民主创设的基本目标。民主意味着人民享有主权以及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的管理,民主也意味着具有程序性的选举,保护少数权利契合民主的这些本质。保护少数权利体现民主的社会公正原则、竞争性原则、商议性原则、个人自由平等原则和包容性原则。保护少数权利还能在很大程度上维护民主的程序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