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塑料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王欢欢; 朱先定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20(01): 12-24.
DOI:10.16493/j.cnki.42-1627/c.2020.01.002

摘要

微塑料是一种新型、独立的污染物,广泛存在于海洋、内水、土壤、大气等环境中,需要监管从其产生到最终治理的全过程。单纯依靠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的相关立法无法有效预防和治理微塑料污染。在发达国家,微塑料污染防治已取得立法上的进展,却囿于立法规制范围过窄以及对微塑料的法律属性界定不明,更多具有宣示性意义。就我国的微塑料污染防治而言,应采用统一的强制性措施禁止在特定种类产品中原生微塑料的添加;同时,修改相应立法,防治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海洋等领域的次生微塑料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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