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危机发生后,在国际社会加快推进各类自救(Bail-in)机制的同时,部分国家和地区为了利用市场机制处置早期系统性风险隐患,逐步构建了预防性救助机制。这些国家和地区通过设立基金或通过存款保险机制,对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正常金融机构采取出资进行资本重组、补充资本金或提供债务担保等方式进行预防性资金救助,以降低系统性或更严重危机发生的概率。对我国而言,随着金融全球化及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亟待构建全方位的金融稳定机制,建立健全预防性资金救助机制。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