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杭政办函[2021]4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构建全域统筹保障支撑体系专项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8月10日构建全域统筹保障支撑体系专项计划为适应城市新型空间格局,实现全域统筹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特制定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