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事审判方式在数字化时代中的转变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但也给传统刑事审判带来了理论与实践的挑战,分别表现在对庭审仪式感的削弱、对被追诉人权利的克减、对直接言词原则的冲击、对诉讼法教义学的需求以及对其适用范围的界定及数字技术的运用。但作为法律与科技结合的新形态,刑事远程庭审的适用要在秉持传统刑事诉讼价值向度的前提下,准确定位自身工具属性,发挥其自身特有的优势,助力诉讼高效进行。在后疫情时代技术迭代的浪潮下,要重塑在线仪式感,保障被追诉人的权利,拓展直接言词原则的内涵,探索法教义学的支撑,同时要谨慎扩大其适用范围,不断加大研发力度,确保技术全方位服务于审判,打造依法、自愿、等同的刑事远程庭审模式。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