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桂政办发〔2022〕8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 44号)精神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部署要求进一步落细落实,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稳定我区粮食生产,保障我区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