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量已经超过行政诉讼案件量,但对行政非诉执行的有效监督一直是行政检察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基层人民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该受理不受理、作出裁定不执行、结案随意等问题普遍存在,损害了行政执法活动的权威性。法院"裁执分离"不到位、监管缺失以及检察监督环节不完整、监督刚性不足等因素成为问题的关键。拓展监督环节、加强对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的"两手抓"监督,提高检察建议刚性,成为做实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工作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