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荒野”是美国生态文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其内涵经历了数度流变。殖民拓荒时期的“荒野”与清教思想相融,被描述为超越文明界限的恐怖“蛮荒”,受人敌视;发展至20世纪初,对“荒野”的敌视虽仍然存在,但也不乏对它的审美热情;20世纪后半叶至今,随着生态批评的兴起,“荒野”的精神价值和美学价值日益凸显。“荒野”并非文明的对立面,它在数度流变后逐渐成为文明的一种形式,并呈现出生态美的意蕴。生态美视自然生态为有机整体,强调人与“荒野”的共生,原属于美学范畴内的体验“荒野”因而也具备了生态伦理学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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