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京市财政局制定《北京市财政局行政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并发布《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行政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列出的政府采购领域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有72种,涉及主体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和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