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罗尔斯提出的“正义两原则”是当代最为重要的分配理论。该理论把一个资源恒定增长的社会当作其理论预设,却没有意识到局部、潜在以及阶段性的社会危机是如今全世界共同面临的一个基本事实,没能看到“正义两原则”及其各种变种分配正义理论在实践中造成了极大的争议。罗尔斯式分配理论与社会危机状态的不适切并非偶然:社会危机状态伴随着资源或资源预期的减少,不存在发展社会模型下以时间维度的发展换取空间维度的平等的可能性。社会危机状态超出了“正义两原则”得以成立的基本逻辑前提,自然无法必然地类推适用“正义两原则”,强行适用则甚至可能会在现实中造成巨大不公。更大的问题在于,建构主义分配理论必然要以某种方式简化复杂社会,才可能找到建构主义的起点——关于政治正义的普遍共识,但这必然会现实地或潜在地与复杂社会冲突,而且简化本身就已然丧失了客观立场。所以,仅凭罗尔斯的思路不能建立自足的分配理论,更适切的分配理论必须要基于后果论对现实共同生活展开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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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