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大不利影响即MAE(Material Adverse Effect),亦称为MAC(Material Adverse Change),该条款旨在保护收购方免受被迫承担合同义务、收购价值显著减少的标的公司的中期风险,在并购协议中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法院允许收购方以重大不利影响为由终止收购程序的情况是极为少见的。确定重大不利影响时要同时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包括标的公司业绩下滑的突发性,下降幅度,持续性和与同行业相比不成比例的影响。通常来讲,重大不利影响的确定是原则导向的,而不是规则导向的,而且是基于特定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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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