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减少了农民乡城流动就业制度性和体制性障碍,集中表现为农民在城乡劳动力市场就业中,不再盲目单以工资收入与社会保障享有量作为稳定就业决策标准,而是综合考虑就业机会、迁移成本、工作环境等因素,提高了劳动就业的理性和自主性。实证分析表明,自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来,农民工就业流向出现结构变化,中西部和本地就业农民工数量和比例逐年增加,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外出打工意愿。这有利于挤出人口城镇化的"水分",提高城市化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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