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工智能时代,算法的设计及应用对市场竞争产生了明显的影响。按照算法合谋中价格协议的功能不同,可将算法分为辅助型算法和决策型算法。而这两类不同的算法在价格合谋的不同阶段及环节发挥不同的作用。辅助型算法加大了垄断协议的证明难度,决策型算法对先行的默示合谋合法性认定标准带来挑战,且对反垄断规制的归责原则带来了冲击。面对不同算法合谋的反垄断规制困境,在算法产业特性与反垄断规则的规范共性平衡基础上,既要关注数据作为算法生产要素的价值,也要关注高频信息交互引发的价值平衡以及机器主导的反垄断规制责任体系的重构。基于算法合谋规制的基本原理,应在算法设计和使用中,加强事先预防监管,以加大对决策型算法的规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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