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监总管一[201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