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愤著书”说作为古代文学创作理论中的一个传统命题,滥觞于先秦,成型于两汉,发展于唐宋,在明清时代更是广泛流行于小说批评领域。“发愤”传统在这一历时性的过程中,适用的范围从正统文学逐渐扩大到通俗文学,传统的文人意识注入到了市民文学中,为打破文学传统观念雅俗之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发愤”传统不仅是一种文学创作观念,更有价值的是其所蕴藏的中华文化主流精神,具体表现在“立言不朽”的文人追求和“穷且益坚”的民族精神,反映着历代文人的精神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