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供水定价方法包括影子价格定价法、平均成本定价法、边际成本定价法和完全成本定价法等。城市水价构成应该包括水资源费、城市供水价格、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以及污水处理费等几部分,制定城市水价应遵循公平原则、效益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和区域定价原则。从我国城市供水定价实践来看,由基本水价与计量水价组成的两部制水价以及阶梯式计量水价是比较常见的水价形成。从深圳、长沙、邯郸等城市供水的实践来看,阶梯式计量水价已成为近些年来我国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中应用最广泛的水价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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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杭州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