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新一轮人口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必须要进行相应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在对农村土地制度如何改革的讨论中,一直有持土地私有化的主张。这种主张其实质就是坚持小土地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曾对于小土地所有制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它是一种落后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逐渐消亡。认真学习马克思有关于小土地所有制的思想,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土地制度发展规律,自觉抵制土地私有化主张,积极坚持党的土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