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77条设置了离婚冷静期条款,其立法初衷是减少冲动型离婚,但该条款仍存在制度供给不足之缺憾,具体适用中可能出现一刀切的方式,以及过于绝对、配套措施尚未完善、对夫妻关系的法律规范缺乏效力等问题。建议设置冷静期的甄别、排除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并对冷静期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