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粮调[2020]120号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深圳、河源、阳江、茂名市发展改革委(局),农发行各市分行,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广东省粮食局广东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省级储备粮

  • 单位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广东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