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4]7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五条措施》,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抓好落实。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