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销售环境一方面有利于体彩发展,另一方面又会扩大体彩经营的负面风险。我国近年来对互联网体彩销售的法律规制陷入了"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循环往复的困境。应当根据谦抑规制理论的基本要求,在"放任"与"叫停"之间寻求一个中间点,使互联网体彩销售能恰如其分地受到法律的必要规制,既能发挥互联网在促进博彩发展、丰富文娱生活和便利财政公益资金筹集上的功能,又能对其产生的经营风险问题实现有效控制。在准入规制方面,应当设计出有序竞争的互联网体彩准入结构;在信息规制方面,应当建立互联网经营者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在标准规制方面,应当明确限定互联网体彩的产品种类与销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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