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陕体办发[2019]87号各设区市体育局,安康市教育体育局,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安体育学院,各直属单位、体育社会组织:经陕西省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陕西省体育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