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对于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供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入市交易资格缺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的法律障碍。通过对《土地管理法》第43条进行限定性解释,政府可以破除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的法律障碍。同时,健全相关配套措施有利于保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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