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人社部发[202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现将《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