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算平衡是德国公共财政运行的目标,2009年德国修改基本法,颁布"债务刹车"条款,明确规定政府债务发行权限和结构性赤字边界。"债务刹车"为德国联邦及各州建立债务均衡化、债务监督管理和债务超标惩戒机制,研判政府债务是否超标提供了现实依据,对债务设限的财政思维也被欧元区其他成员所仿效。"债务刹车"与"黑零政策"在适用范围、功能作用、修改程序上有所不同,分别指向德国公共财政存量和流量,成为欧盟财经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危机时期,德国严格遵守"债务刹车"条款,实施"黑零"财政政策,成功地降减了公共债务,将财政收支"由赤转黑",防范和化解了公共财政风险。德国经济步入技术性衰退,国内出现了关于"债务刹车"存废的激烈争论。由于放弃意愿并不强烈,加之政治成本高昂,德国尚不具备废除的条件,"债务刹车"仍将在一定时期对德国公共财政的运行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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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金融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